伊斯兰之窗欢迎您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首页 动态 经训  教育 课堂 阿语  书库 杂志 文苑  问答 青年 妇女  家园 服务 翻译

论坛 留言 专栏  下载 音频 视频  教法 历史 人物  百科 资料 图库  信仰 学术 投稿

 v 您现在的位置: 伊斯兰之窗网 >> 教法问答翻译 >> 《泰斯嘿里》教法经 >> 五大功修 >> 正文
 
 

朝觐的献牲

作者:苏训营阿…    问答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20

 

朝觐的献牲

问;什么是朝觐的献牲?

答;朝觐献牲就是在正朝或副朝时的宰牲,朝觐被困阻为开戒的宰牲,连朝和享受朝者为感谢真主相助完成正,副朝的宰牲,违犯戒律或放弃了一项正朝或副朝义务者为违禁罚赎的

宰牲,每一个想要自愿宰牲者的自愿宰牲。

问;哪些动物献牲?

答;只许用骆驼,牛和羊,其它牲畜均不允许。公,母牲畜同等对待。

问;是否可以宰这三种牲畜的任何一种,抑或献牲时有所限制?

答;有限制。即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门齿的,二是健全的。

问;何为有门齿的?

答;允许门齿的即一岁至两岁的羊,两至三岁的牛,五至六岁的骆驼。

问;允许选用没有门齿的绵羊吗?

答;允许选用小绵羊,即六月的绵羊,如果将这一绵羊与有门齿的羊混在一起,看上去世很相似,难以分辨即可。

问;何为健全的牲畜?

答;即肢体健全的牲畜,所献牲畜不应是缺足断腿,缺尾瞎眼的牲畜;不应是瞎眼的,无精打采,瘦弱的,痂腿不能走到献牲处的牲畜。

问;如果牲畜的眼睛或尾巴的一部不健全,允许用于献牲吗?

答;如果牲畜的眼睛或尾巴的一部不健全,不得用于献牲。

问;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宰牲吗?

答;只可以在禁地宰牲。

问;在哪一种情况下宰骆驼或牛?

答;对于无大净者作主命环游而未有重新环游的罚赎以及驻“阿拉法特”以后剃发和主命环游以前发生性行为的罚赎,在这两种情况下,必须宰骆驼或牛,除此之外,无论是被困阻罚赎,享受朝,连朝罚赎,违犯戒律的罚赎或自愿献牲均可宰羊。

问;两人以上合宰献牲,可以吗?

答;如有众人都想献牲,允许七人联合宰一头骆驼或牛。

问;七个人合宰一头驼或牛,其中有人仅仅是为也得到肉而宰牲,其律例是什么?

答;如果是这样的话,其人的功课无效。

问;献牲的肉可以食用吗?

答;献牲者可以食用自愿,享受朝及连朝的献牲肉。被困且违反戒律的献牲肉不可食。

问;宰献牲是否限定在某日或某时?

答;不允许在宰牲节以前宰享受朝和连朝的献牲,而应当在宰牲日及其之后的两日,这种献牲不应推迟至十二月十三以后,也不可在宰牲期间“阿格白”射石宰牲,违犯戒律和被困阻的献牲可以在任何时候宰牲。

问;假若将宰享受朝及连朝献牲推迟至宰牲日以后,其律例是什么?

答;因推迟宰牲,除献牲外应再罚一牲。

问;是否应该将献牲肉施舍给禁地的穷人?

答;不要将施舍宰牲肉局限于禁地的人,而应该施舍给他们和其他人。?

答;无此必要。

问;在胸脯上部捅宰和脖宰的使用细则是什么?

答;在骆驼的胸脯上部捅宰,牛和羊用脖宰,反之亦可,但属于可憎。

问;是否必须亲自宰牲?

答;无此必要。允许命别人宰牲,但是本人能胜任,最好自己宰牲。

问;某人赶着一头骆驼,不得已要骑乘,允许吗?

答;如果迫不得已可以骑乘,如果没有必要,就不要骑乘。

问;如果赶着一头骆驼或羊,是否允许挤奶?

答;不可挤奶,而是用凉水击渍乳房而断奶。

问;如果献牲在途中死了,怎能办?

答;如果是自愿献牲,无须用其它献牲代替,如果是义务的献牲,应用其它献代替。

问;如果献牲受伤不可作为献牲宰牲,其律例是什么?

答;如果是义务的献牲,用其它牲畜代替,任意处理致残性,如果是自愿献牲,宰杀带残的牲畜即可。

问;正在驱赶的驼或牛在途中快要死亡了,怎么办?

答;如果是自愿献牲,宰杀,用血染蹄子,并拍打驼峰表面,以示此驼给穷人享用,主人和富人都不可食用。,如果是义务的献牲,应用其它献代替,可任意处理将要死的牲畜。

问;给献牲脖子挂牌的律例是什么?

答;给自愿献牲,连朝和享受朝献牲挂牌是嘉仪,朝觐受阻献牲无须挂牌。

问;献牲的鞍子和套具怎么办?

答;将其施舍。

问;是否为屠宰献牲者支付报酬?

答;无须支付报酬,可将自己的一份送给屠宰者。

问答录入:马阿訇    责任编辑:马阿訇 
  • 上一个问答:

  • 下一个问答: 没有了
  • : 百度 QQ 上网 新浪 雅虎 365key 天极 我摘 POCO 和讯 Digit 抽屉 谷歌 Delicious Liv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友情链接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版权所有  伊斯兰之窗 粤ICP备09212893号 【转载本站内容请明确注明出处欢迎各位穆斯林和关注穆斯林的朋友投稿